合规 · 编号 02 · 欧盟
欧盟 EC 1935/2004
欧盟食品接触材料框架
适用于——在欧盟销售的食品包装标签与胶黏剂
EC 1935/2004 是欧盟针对 任何可能接触食品的材料 制定的框架,并非单一材料规格。它要求材料在正常使用时不得以有害量向食品迁移成分,不得不可接受地改变食品的味道、颜色或成分,标签也不得误导。食品接触制品必须标明“用于食品接触”或杯叉符号;适用专项措施的材料(例如 EU 10/2011 下的塑料)还需要 符合性声明.
涵盖内容
这是一项框架法规,不是材料规格;它适用于任何预期接触食品的材料或制品,包括可能接触食品的标签面材和胶黏剂。核心原则是:在正常且可预见的使用条件下,材料不得危害健康、不可接受地改变食品成分,也不得改变其味道、气味或颜色。
谁需要
任何向欧盟销售食品或饮料的品牌都应关注。如果标签胶黏剂或面材可能接触食品,或包装结构允许物质迁移,就必须能够提供 EC 1935/2004 声明。该要求与各国规则及产品专项措施并行适用,不能替代它们。
具体要求
实际有三项要求:(1)材料不得以有害量向食品迁移成分,也不得不可接受地改变味道、颜色或组成;(2)食品接触制品必须标注“用于食品接触”或杯叉符号;(3)适用专项措施的材料,例如 EU 10/2011 下的塑料,需要 符合性声明(DoC) 作为符合要求的书面证明。
如何合规
应询问供应商能否为标签胶黏剂和面材提供 EC 1935/2004 声明,并在适用专项措施时提供 DoC。由于 1935/2004 是框架法规,具体证据取决于材料和食品类型;应确认产品和市场所需的具体声明,不能把“符合欧盟要求”当作统一标准。美国市场的食品标签还需遵循 FDA 21 CFR。
常见问题
直接
解答。
什么是 EC 1935/2004?
这是欧盟针对任何可能接触食品材料的框架法规。它要求材料不得以有害量向食品迁移成分,不得不可接受地改变食品味道、颜色或组成;食品接触制品须有相应标识,适用专项措施的材料还须附符合性声明。
欧盟食品标签需要符合性声明吗?
适用专项措施的材料需要符合性声明,例如 EU 10/2011 下的塑料。请确认供应商能否为标签胶黏剂和面材提供 EC 1935/2004 声明,并在适用时提供 DoC。
欧盟食品接触要求与 FDA 相同吗?
不同,这是两套独立框架。在欧盟销售的食品标签遵循 EC 1935/2004 及相关专项措施;美国市场遵循 FDA 21 CFR。同时进入两个市场时,两套要求都要满足。
一般性说明——不构成法律意见
本文以清晰语言帮助你提出正确问题,不构成法律意见或合规认证。要求可能变化,也取决于具体产品、市场和包装。请始终以供应商合规文件为准,重要事项还应向合格的法规顾问确认。
官方来源 · EUR-Lex——法规 (EC) 1935/2004 ↗
材料事实审核:
Kevin——联合创始人,负责材料与生产,常驻广州。文中的材料结论均可追溯到工厂一线知识库。了解 Euphora →